不可以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三、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
四、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 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6、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7、问题客户的处理:
(1)对正在申请阶段的购房人,由于自身原因申请取消按揭贷款的,自取消之日起20日内,购房人应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清余款;
(2)因银行最终批准的贷款额度未达到按揭总额时,购房人应在银行批复之日起10日内补足余款;
(3)购房人由于信用、身份、还款能力等各方面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按揭贷款未获批准的,出卖人不予退房。根据实际情况,首选调整贷款行另行申请,仍未批准的,经购房人申请,可以变更购房人,合同购买人变更为与购房人有家庭、亲属关系的相关人员,营销部应及时申请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另行签订合同。如购房人不予变更合同,应在银行按揭贷款未获批准之日起,按照一次性付款的方式30日内付清房款,违约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久拖不到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销售人员应建立督促机制,并将电话通知记录登记,连续三次(15日内)通知仍未办理,应按照合同规定计收违约费用;
8、贷款行批准购房人借款后,公司凭进账单给购房人开收款收据和发票; 9、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10、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五、按揭贷款流程图
咨询 → 申请贷款(购房人)→ 审核(提供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 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有关保险(保险公司)→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处)→ 发放贷款(收到抵押证明)→ 借款人还款 →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贷款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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