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朱光潜的漫谈说理文缩成200字左右的短文。

如题所述

谈说理文写作的文章,大都只是谈论点、论据、论证,或者再加上一点逻辑,这种谈法很容易导致一般化,很难谈出什么新鲜的东西.朱光潜先生的文章就不是这样.作为一位文艺理论家,美学家,文艺心理学的研究者,谈对议论文的看法,角度不同,见解也就出新了.  文章总要有针对性.要针对读者的急需来写,找到问题的焦点,面对浮浅的观点要立足深刻;面对片面的观点要立足全面;面对谬误的观点要立足否定,面对偏执的观点要立足诱导.本文就极具针对性.  既然是文章(广义),虽有艺术与实用的不同,但都是运用语言进行表达,也就一定有共性.朱先生认为:“确实很有一部分人是把实用文(包括说理文)和艺术文(包括诗歌,小说,剧本,描写性和抒情性的散文之类公认的文学类型)看作对立的.这是一种比较窄狭的看法.”那么应该如何纠正这种偏狭呢?作者指出:“语言是社会交际的工具.要达到社会交际的目的,运用语言的人第一要有话说(内容),其次要把话说得好,叫人不但听得懂,而且听得顺耳(形式),这两点是实用文和艺术文都要达到的.”这里谈的是根本运用语言上着墨,从根本上谈论实用文与艺术文两者应共同遵循的交际规律.作者进而阐述了这种看法为什么说是“狭窄”的.一是两者之间“划出一条绝对互不相犯的界限,那是很难的”;二是若只强调文学创作才需要艺术性,就“既不利于语言的发展,也不利于文学的发展”.因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都要产生美感.作者列举了大量的实例证明了这一点.  紧从两者的关系谈,当然不够,还要从说理文的自身来看.于是作者用“现在单谈说理文”开启了文章的第二部分.这是由面及点的谈论方法.  说理文写好了并非易事.一是社会对此关注的少;二是亲身体验(写过四十多年的说理文)出写好有多么不容易.那么,难在何处呢?难在理在文先的提法,又对又不全面.因为:“思想明确,语言也就会明确”;而“在运用思想时就要运用语言,在运用语言时也就要运用思想.语言和思想都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在生发的,在生发时语言和思想在密切联系中互相推动着.”问题也也就复杂了.作者从自身的体验,从心理学的角度,展开了具体细致的分析,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见写说理文,“要有深厚的情感”,达到“意到笔随,文从字顺,内容与形式都是一气呵成的”境界;阐明了“思想和语言总是要维持辩证的关系:不思就不能写,不写也就很难想得明确周全.”  那么,如何才能把理说透呢?文章又深入了一层.问题解决得也越来越具体了.  作者认为:“说理要透,透在于话说得中肯,轻重层次摆得妥当,并不话说得多.”因此要简洁(从命意到文字),要剪裁和压缩.  文章最后一个部分,又从美学的意义上,谈出了对说理文至高的要求:“我很相信说理文如果要写好,也还是要动一点感情,要用一点形象思维.如对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要求应该说也适用于说理文.”这说的是说理文的审美,也说的是说理文必须具备的要素.而这一点,我们从古今中外优秀的说理文中都可以体会到,而作者却提得异常明确而坚定.的确,写任何文章都是在与读者建立一种情感联系,如果不讲这一点,文章就会苍白无力,就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作者坚决反对所谓“零度风格”.文章的结论是:每一位写说理文的作者,都要走这样一条路“有立场有对象有情感有形象既准确而又鲜明生动的路,”  作为一位著名的学者,谈一个似乎理论性很强的问题,但读来却觉得十分亲切、自然.这是因为作者写作态度的中肯,写作体验的真实,正反对比手法的巧妙运用所致.先破后立,边破边立,立论与驳论有机地结合,既从理论(写作的、美学的、心理学的)上做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又结合自己写作的甘苦,语重心长地谈出切身的体味,令读者受意颇多,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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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漫谈说理文》这篇文章的论述中心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说理文的美感。作者是从两方面展开议论的,一是说理文要求写好,也就是要产生美感,二是说理文如何写好,也就是如何产生美感,文章因此分为前后两部分。第一部分(第1自然段)主要讲说理文也是要有美感的。第一部分中的第二层便正式提出中心论点“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能产生美感”。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说理文如何产生美感,也就是如何写好说理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