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兽药需要的资格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开兽药店办理手续如下:
符合经营兽药企业的条件下的经营人需先去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经营企业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地点:
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仓库要求: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
(2)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
(3)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
(4)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的设施、设备。
(5)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6)实施兽药电子追溯管理的相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