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如题所述

合同违约 诉讼 管辖 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1、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购销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 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 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 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侵权行为 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 8、 铁路运输合同 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 立案 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较为深刻的了解,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从而在法律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解决相应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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