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第1个回答  2021-12-29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是破产法的程序。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代表你向房开企业主张权利的表现。只有申报了债权,你才能依法享有破产法赋予你的权力,这些权力比如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决定是否重整和解还是清算。所以说。
二,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主要有: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三,以下债权不得申报:  
1、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四,债权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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