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 已经办理过租赁备案的房屋还可以再办理吗?

如题所述

已经办理过租赁备案的房屋不可以再办理了。

办理流程:

持住房产权证明的房东,可登录微信和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本市“一网通办”主页,在“不见面办理”专栏里选择“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事项,在线发起网签备案流程,其余租赁办事人收到短信提示后。

即可登录手机端或电脑端,核对信息、签名确认后完成申请。核验通过的,租赁当事人第二天即可取得加盖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的电子证照。全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需要在工作时间到房屋所在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并且携带好所需的证明和材料,按照流程进行,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则还需要提供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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