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车4S店定损,维修,车修好了,车提不出来,对方不给钱,建议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按照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既然修车费在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范围内,理赔应该没问题,你可以持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单、修车发票等证据材料将保险公司和对方驾驶员一同起诉到法院,目前地方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都有减免
诉讼费及优先执行的便民措施。
二、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
(3)一人名下两车 互碰拒赔
遵照现行的车险相干规则,同属一人名下的两辆车相撞,无论事变义务如何认定,只有关涉到交强险和
三者险的理赔,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付。
(4)“全险”不等于“全赔”
事实上,“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的艰深用语。不少人习性性把包含交强险、商业三者险、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重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但事实上,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全额保险,因而也不能够取得保险公司的“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