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n1赔偿金要扣税点多少

劳动法中n1赔偿金要扣税点多少

劳动法中n 1 赔偿金要扣税点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计算: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工作的地方的当地的工资的标准的三倍工资的金额来计算,如果比这个工资数额低,也不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比这个金额高,劳动者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一次性得到的经济赔偿金和赔偿金的相关的需要征收的税收的最低标准,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就需要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的年限进行相应地计算,然后根据规定向劳动者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当然赔偿金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只要超过35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按3%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按10%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按20%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按25%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按30%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按35%个人所得税计算,超过960000元的部分按45%个人所得税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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