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考试学分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

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 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 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 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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