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怎样可以立案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应该是不足以 立案 的。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自首 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 管辖 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 诉讼 活动。不过如果存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涉嫌 侵占罪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