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补换车牌所需手续: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号牌;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郑州市补换车牌地点:
郑州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向南郑平公路2000米处。
电话:0371-68903815。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系统内录入下列事项,并按照下列规定签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栏:
(一)居中签注“补领机动车号牌”或者“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二)按照补领机动车号牌次数或者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次数录入补领次数,并签注“补领次数:”和补领的次数。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后规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涂改、污损或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机动车临时号牌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玻璃内侧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