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受害者哪些费用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项目有哪些
如果上的是全险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
(一)保险公司需要凭 交通事故认定 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二)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三)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二、 交通事故逃逸 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看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第三十三条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第三十四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三、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一般来说,在交通该事故的发生时,我们也是能够自己通过一定的自身交通规则的学习以及在驾驶途中应有的交通意识提高而有效的避免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项目有哪些 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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