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高手指点,我在一个私人开的服装厂打工。每月领着最低的工资,极度不满这种非人待遇。我曾向老板娘表示辞职,但是被拒绝了。现在这个小加工点只剩7个工人,有能力的人全部辞职,而且工资全部给了。而我们每月拿着微薄的工资,还要交房租,觉得这样干下去确实挣不到钱!当我们告诉老板娘元旦辞职,奸诈的老板娘答应了给我们交房租!于是,我们打算再干一个月!但是现在老板娘却又让我们先把房租付了,到发工资时给我们加到工资里面!现在就想离开这里,但是老板娘说:如果想干,干到月底。不想干,干完现在这批活,就给工资!我晕房租元旦就到期了,这批活还要干到7,8号,那不是还是要交房租!干完这批活,白交10几天房租吗?怎么办啊?怎么对付她?怎么跟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