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图所示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受理查处流程
一、第一受理人核准举报要素、完善举报信息。
二、向处室负责人报告情况,按要求组织实施。
三、视举报情节处理
(一)情节较轻,转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核处,2日内书面向市局反馈查处结果。
(二)情节较重,市教育局督导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核查,3日书面内向市教育局反馈查处结果。
(三)情节严重,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依据核查实际,按管理权限5日内书面向市教育局反馈。
(四)凡实名举报,市教育局牵头进行核查,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依据核查实际,按管理权限2—5日内书面向市教育局反馈。
四、市教育局教师处及有关处室全程督导,教师处负责人审核查处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五、反馈举报人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六、不定期向全市通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