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之间有时候身体接触真的挺危险,在我们周围因为学生之间身体接触发生的安全问题不在少数,而最终的结果也一定是对簿公堂,谁都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孩子错了,道理很简单,因为一旦承认了就意味着要赔钱和担责。对其他同学造成了八级伤残,赔偿11.4万元我不认为过多,不给也只能说是不愿意担责而已,理由从目前来看并不充分。
据12月9日的红星新闻报道,小强是四川广安市某学校的14岁初中生,在2019年11月13日下午的课间休息时间,小强在教室外走廊休息,但被同班同学小凡踢了一脚裆部。
小强当场就疼痛难忍并痛苦,但随后又回到了教室休息。在第二节课时,老师发现到了小强的异样,就询问他怎么回事,要不要去看病,但小强当时说不去医院。
这个学校是住宿制,只有放假才能回家,所以一直到12天后,小强才将睾丸疼痛的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也及时安排了小凡陪同小强去医院检查。第二天,小强被诊断为左侧睾丸扭转坏死,那就意味着必须要做手术切除,否则危及生命。
在小强做完手术康复后,其父母认为儿子被小凡踢伤,学校和老师未重视伤情,学校未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导致孩子睾丸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间而被切除,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学校也没有尽到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
于是,小强父母将学校,小凡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28万余元。
司法鉴定的结果也显示,小强的睾丸损坏是外力损伤所致,在切除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但小凡父母认为,孩子在学校嬉戏期间并未伤害到小强。而且从鉴定结果来看,也没有确认小强是入院前13天受伤的,反而从住院病历来看是入院前7天受伤的。小凡一方还提供了证词,想要证明小强在11月13日后的第二周还参加了体育课的800米长跑,以此来判定小强实际的受伤日期错误。
不过法院认为,上体育课运动强度不大,小强受伤和能否上体育课是否存在必然关联无法确认,应该由专业机构来认定。
法院判决小凡,小强和学校均要承担责任。小凡无故踢小强裆部直接导致睾丸受伤,虽然是未成年人,但12周岁已经具备对不良后果的预见性,所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学校是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人,虽然尽了一部分义务,但未充分重视和采取措施,存在管理漏洞,需要进行赔偿。
小强本人虽然未成年,但也14周岁了,在受伤的情况下拒绝去医院检查,期间还回家过,都未及时告知家人受伤情况,家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对损害结果也有责任。
最终,小强的各项赔偿损失合计22.8万元,判决小凡承担事故50%责任,赔偿11.4万元,学校承担30%,赔偿6.7万元,其余由小强自行承担。
但小凡一家表示不服,在判决后就提起了上诉。
四、安全教育很重要,家长和老师勿大意虽然小凡家长提起上诉,但我认为结果改变的可能性不大,只要踢伤的事实成立,又如何抵赖呢?何况孩子当时的表现全班同学应该都知道,这不是能掩盖的事实。
这件事也再次提醒了家长和老师,孩子的安全教育绝对不能放松,尤其是男孩子之间的身体接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所以很多学校都严厉禁止学校下课在走廊嬉戏和起哄,从以往的案例看,出事的并非少数。
家长和老师必须要清晰明白地告诉孩子,哪些是绝对不能做的危险动作,只有不停地去教育,才能增加他们的安全意识,让彼此多一份保护。
总的来说,踢坏了同学睾丸,赔偿11万余元根本弥补不了身心的伤害,唯有通过这种赔偿来给更多孩子和家长以警示,让大家都能提升安全意识,都要对生命和他人的身体有敬畏之心,因为生命有时候真的很脆弱,我们都必须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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