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尽管再小心,也会有意外的发生。因此,无论我们出门去什么地方,都要注意安全以外,我们还要购买各种保险,以获得在发生以外时,相对应的赔偿。对于保险的相关赔偿,我们可能都不是很熟悉,有相关疑问的网友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开车不小心把别人的墙撞裂了,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自己需不需要再另外支付。
答案是:暂时还不需要。对于贪婪的人来说,钱是永远都得不到满足的,当然就是越多就越好了。因此,当受害人的领域受到别人的侵犯时,受害人总想着,如果保险公司赔钱少,自己是不满意的,总希望当事人能够赔款多一些,但是这是不切实际的。保险公司是根据当事人购买的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的,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赔受害人多少也是有依据的,并不是受害人想要多少就多少。除非,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并不覆盖对于此次的事故的赔偿,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受害人和当事人就保险公司赔款的意见不一致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两个人可以上法庭解决这个事情。如果在法庭诉讼上面,法院方认为保险公司赔款的确不够,当事人的确有责任应该再赔偿一些给受害者,那么这个时候再赔偿也不迟。总之,就是不要在受害人不满足保险公司赔款的情况下,跟你要求要更多钱时,就立刻赔偿,这样会吃了大亏,应该走到法庭上面,根据法院的判决再作出决定,毕竟,有的时候,法院可能判决的是并不用当事人再赔偿。这种情况下,如果早早就给了受害者,那就是又一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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