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店里干了两年多,工资一直不变,全年无休,没有任何福利,连养老保险都没有交

关键是连合同都没有签

这要闹起来,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效益啊???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然后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依法要求你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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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4
就保险这部分你可以去社保局劳动纠察大队举报,也可以与其他的问题一起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和你签合同,交保险。支付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0-01-04
可以到社保局问一下,最好是到社保局劳动纠察大队反映情况。最起码告他个不按劳动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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