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如题所述


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份重要的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1998年的版本,旨在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名录详细列出了各类危险废物的分类、行业来源和特性,如:



    医疗废物: 医药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物代码HW02。
    化学药品废物: 包括化学药品制造中的废料,废物代码276-005-02。
    农药废物: 农药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代码263-001-04至263-012-04。
    木材防腐剂废物: 代码201-001-05至266-003-05。
    有机溶剂废物: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的废物,代码261-001-06至261-006-06。
    金属热处理废物: 代码346-001-07至346-004-07。

废物类别还包括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含多氯联苯的电子废物等,这些在日常生活中需正确分类处理,以免造成环境风险。危险废物的来源广泛,如石油开采、化工生产、船舶制造、金属处理,以及某些非特定行业。具体如煤焦油回收废物、氯苯生产废渣等,代码为HW11或HW12,需要特别注意其危险特性。


例如,乙烯法制乙醛的废渣代码为261-007-11至261-011-11,氯苯生产的废渣代码为261-026-11。废物处理时,必须充分了解其危险类别,以确保安全处置。



扩展资料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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