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朴归因理论是海德提出。
1.海德:朴素归因理论。
2.维纳:归因理论。
3.H.凯利:三度归因理论。
4 .Jones 和Davis :对应推论理论(Correspondent Inference)。
5 .韦纳理论。
上述这些归因理论都是继承海德的“朴素心理学家”的传统,把人看作是理性的,在归因上是进行因果分析的。事实上人在归因时并非总是按理性行事。
D·卡内曼和A·特威斯基(1973)特别指出了这一点。他们不把人看成是“朴素心理学家”,而看成是认知经济学家,在归因上注意节约能量,走近路达到结论。
卡内曼和特威斯基提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利用两种启发法进行推理判断:一是代表性启发法,二是可得性启发法。前者指人们在进行推理判断时往往选择有代表性的事例。
如某地家庭都有6个孩子,多数是3男3女。问你这3男3女的出生顺序,男男男女女女和女男女男女男哪个可能性大。一般倾向于认为是后者。实际上这两种顺序有同样的可能性。
因为3男3女的出生顺序有20种可能,其中类似前者的只有两个,其余18个都是混合型的,混合型有代表性。可得性启发法指易于进入头脑的信息往往被利用。如果问你班上哪个同学影响大,那么你首先想到的是那个人往往被认为影响大。
可得性启发法可以解释归因上观察者和行动者的差别。对于行动者来说,情境是突出的,对于观察者来说,行动者是突出的。突出的东西容易被记住,从而容易回忆起来。这个例子也说明突出性影响归因,突出性使观察者倾向于个人归因,而行动者倾向于情境归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