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些校园或学生的恶性事件,学校都没有办法。
一些普通的喜欢惹事,扰乱学校学生纪律的人,学校更没有办法。开除学生的学籍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是不可想象的,也就是说你根本就不要这样想,因为这样想也是白想。
高中阶段或者幼儿园阶段还是可以的,但是幼儿园属于一个简单的民生工程,大多数学生在学校里面基本上还是啥事都不懂的状态,出现这种状态的时候,基本上是因为家长的原因造成的。
而对于高中阶段,我们很痛心有些高中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遵守学校的纪律,违反了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被学校开除了学籍甚至都没有机会去考大学。
我们的教育法只能保护大多数善良的人,而对于一些经常惹事却没有犯大错误的人,学校真的是没有办法,如果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那根本就是没有任何方案可以拿出来,最起码在法律的框架内是无法实现的。
学校可能感觉很无奈,老是感觉也很无奈,班级内的家长感觉也很无奈,最无奈的还是没有任何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籍教师和学校有无任何学生处理问题学生,导致这部分学生和家长只要求自己的权利,而相应的义务又是一个软的任务,比如好好学习等等任务,教师与学校无法强制完成,这些学生成为问题学生,只能放任自流,到社会后如果不能自我改正,只能成为问题人,只有国家政法机关管理了。
不能以开除了事,他还是一个孩子,开除后孩子今后的路怎么走,难道要给社会增加一个罪犯吗,教育孩孑是老师的责任,把孩子从无知经过教育变成有知,成年后送入社会,服务社会,同时也可以完善自己,惹事的孩子是有不对,但是学校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开除了事,九年义务教育是大政方针,对过错的孩子应找出原因,对症下药,耐心说教,把孩子引向正道。而不能以开除的方式把孩子的未来都开除,孩子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学校应慎重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