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其实是不确定的。因为有些单位他的体质就是属于这种事业单位体制,所有的内部工作人员,即便是有编制,也被称之为事业编制,只不过他们的事业编制可能是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并且参照公务员来发放薪酬体制的事业编制,那么即便作为这样的单位上司,大多数也都是属于事业编制,而不是属于公务员。
但是如果说你所在的单位,它本身就是一个公务员单位,像比如说这种行政类单位和机构类的直属单位,那么大多数都是属于公务员。当然这里面的人基本上至少有一半左右,应该是属于公务员编制,当然上司是更不用说的,肯定是属于公务员编制,但为什么会有事业编制呢,这就是他们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那么有一部分岗位是需要事业编制来补充的,比如说像工勤岗位啊等等之类的,或者说是技术的岗位,都是需要事业编制来补充的,所以说你在基层可能是事业编制,但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上层,那么就属于公务员编制。
其实无论事业编制也好还是公务员编制也好,大体上这个薪酬体制都是一样的,因为大多数事业编制,只要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都属于这种参照公务员式的薪酬标准来发放自己的薪酬待遇,所以说根本上来讲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除非晋升到一定的职务级别,可能作为事业编制来讲,它的这个晋升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一些,公务员相对来说会比较通畅一些,仅此有这样的一个区别而已。
具体情况分析:
1、从财政拨款额度来区分,可区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有参公事业单位与非参公事业单位之分。参公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都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其上司也一样。
2、从个人身份来区分,一般情况下,科级以上干部是可以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交流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到行政单位任职入编后,其就具有公务员身份享受公务员待遇;而行政单位干部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上司的,很多情况下都保留其公务员身份与编制,所以该上司还享受公务员待遇;如果该上司身份与编制都转变为事业了,那他就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
3、机关撤并遗留问题,有的行政机构在改革中撤并,人员分流。这时,分流到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包括上司)依然会保留公务员身份与待遇,除非其本人自己申请要求将身份编制转入事业单位,那另当别论。
除上述情况外,事业单位的上司只能享受事业单位及其编制人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