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护照被拉黑怎么回国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护照被加入黑名单,只能通过重新申请一本护照的方式办理了。二、重新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2、照片,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3、身份证明,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4、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5、监护人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6、与申请事由相关材料。(1)护照加注: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所持的有效护照;(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4)护照加急:提交加急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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