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父母离婚孩子还用判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需要判决,儿子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了。孩子父母对子女已经没有了抚养义务和监护义务,父母离婚时,子女可以自由选择和谁生活,也可以单独申请立户。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岁但是还未年满18岁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有孩子自行决定自己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应该列出自己适合服用孩子的情况,比如说家住的离学校近,可以就近入学,或者一方拥有较高的学历,适合教育孩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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