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条例解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1.条例草案审查的考虑。
一是处理好条例与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关系。作为出境入境管理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条例对于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规定;对于出境入境管理法设立的相关制度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的,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处理好维护国家安全与便利外国人入境出境的关系。条例在规范普通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时,既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加强相关审核措施,使不该进的人进不来,需要管的人管得住,又要为正常人员往来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条例重点对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作了规定,对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了进一步细化。
2.普通签证类别的调整。
实施细则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将普通签证分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类,分别对应定居、工作、学习、访问、旅游、过境、乘务、记者等事由。其中,F字签证和L字签证涵盖多种入境事由,例如,同样持L字签证的人员,既可能是旅游,也可能是探亲,还可能是处理私人事务,签证类别与入境事由的对应性不强,不利于外国人入境后的服务和管理。为了使签证类别能够准确反映外国人入境事由,实现外国人入境后的精细化管理,条例在保留现行签证分类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对现行F字签证、L字签证作了拆分,并新增加了R字签证,普通签证类别由目前的8类调整为12类。
3.关于设立R字签证的考虑。
答:为了更好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以适应我国引智引资的需要,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人才引进”规定为普通签证的申请事由。条例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R字(人才)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今后,凡是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的外国人,可以申请R字(人才)签证,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入境出境便利。
4.海外华人入境。
针对海外华人的特点,专门设立了Q字签证,主要发给申请入境探亲的海外华人,以便驻外使领馆对申请Q字签证的海外华人签发有效期、停留期较长的签证,为其回国探亲提供便利。同时,条例还专门设立了团聚类居留证件,主要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海外华人。
5.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考虑
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发挥出入境管理的社会服务功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社会单位的核实申请,应当出具国籍等身份情况是否属实的核实意见,不提供具体的外国人个人信息,做到规范信息核实行为,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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