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当利益行贿,是否构成行贿罪,公职人员受这种贿,是否构成受贿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05
只要是行贿、受贿都构成了犯罪,没有理由和借口的。
第2个回答  2019-03-05
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第3个回答  2019-03-05
行贿受贿罪,不问理由的
第4个回答  2019-03-05
接受事实吧
第5个回答  2019-03-05
“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非法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用非法手段取得的利益,非法利益不仅表现为获取手段的非法性和不正当性,更突出地表现为利益本身的违法性,非法利益的取得侵害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即国家的利益。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是指非法利益以外的其它不正当利益,其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但从取得利益的手段与非法利益一样也具有非法性和不正当性,这种不当利益的取得,侵犯的是他人应当得到的利益。所以不正当利益的本质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当性。按照利益主体的确定性划分,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可分为实质上的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和程序上的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实质上的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是指利益的主体已确定是他人,而你使用非法手段却得到,使他人的既定利益受到了侵害。程序上的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是指利益的主体并不确定,谁应当得到某一利益属于待定状况,而你却通过他人行使不正当手段为你得到,在得到这一利益的程序过程中往往带有不正当行为,这种不正当行为表现为舞弊、徇私等。除上所述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及非法利益外,其它应属于应当得到的正当利益,如果利益的主体不确定,并不是他人的既得利益,行为人又是通过正当的程序和手段为请托人获得利益,就应当是正当的利益。因此,区分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的关键就是看谋取利益的手段和程序是否正当。从斡旋受贿的特点来看,受请托人是通过其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那么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应当从其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正当来考查 ,也就是说其它国家工作人员才是行使不正当手段的主体,如果其它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侵害他人的既得利益,又没有违反有关程序,手段正当的话,为请托人获得的利益就属于正当的利益。请托人与受托人收受财物行为的不正当性并不影响请托人获得利益本身的正当性。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受贿犯罪。如果行为人行使的手段对请托人利益的取得没有起到实质和决定性的作用,而是凭请托人自身的实力和条件取得的,那么行为人行使的手段就无所谓正当不正当。因此,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正当手段对利益的取得究竞起到什么作用,也是判断所谋取利益是否正当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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