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签完合同以后,把款还完了,是不是合同就没用了?

如题所述

根据你的提问来看,“把款还完了”,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欠债人完成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合同当中有没有规定各种从义务——也要注意对方是否已经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如果确定双方的合同履行都已经完毕,那么合同效力就告终止。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的权利义务皆告终止。贷款合同把款还完,一般认为合同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但这并不一定包含合同当中所有的义务,除了主要的贷款偿还义务以外,还可能约定了别的义务,如果存在这种约定的,合同的其他条款可能继续生效,因此,合同不一定就“没用了”。
另外,即使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义务,还可能事后出现争议,在解决争议时,合同原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建议当事人善加保留。
①对出借人来说,如果要提起相关的诉讼,必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否则可能面临驳回起诉的风险;
②对借用人来说,如果被提起相关的诉讼,必须注意对方提出的合同条款与先前签订的有无细节区别,否则可能在证据上面临不利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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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7
  贷款还清后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先到银行拿结清证明,带上身份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还款卡,到银行领取结清证明,然后让银行的人员陪你到房管局办理注销他权手续,之后贷款合同就结束了。
第2个回答  2015-10-15
你只要保留你每次还款的单据就可以了,合同没用了
第3个回答  2015-10-15
确实是的
贷款合同有个结束的条款,其中一条就是还款结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25
正规的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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