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上班途中出事故,报上工伤后,出院后找煤矿单位报销医药费,工作人员说不给报销医药费,合理吗?

发生的是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找了对方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相应赔付(或许有医疗费),事故过后手术住院,医疗费先是自己垫付的,出院后才找的煤矿单位。这样的情况,煤矿单位给报销医疗费吗?

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治疗费用第三人承担
单位原因造成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报销。除非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