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9-14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
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
。(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
的残疾人,免除
。 (《
》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
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
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