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继承权分配?

我父亲兄弟姐妹6人,我父亲2013年去世,三位姑姑和二伯、大伯还活着,二伯一直和我家生活在一起,他没有配偶、子女,和我家住在一个院子里,经济和生活都是在一起的,就是一家人,小时候我上学没钱都是二伯给的,他有病的时候,我带着他去看病,大伯和大伯家的儿子对二伯的事情不管不问,2016年二伯车祸去世,二伯的丧事也我是一个人操办的,事故后司机逃跑,我把车主告上法院了,申请赔偿,到目前为止,案件还没判决下来,2018年6月大伯又去世了,我知道后续判决下来以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大伯是在二伯去世之后去世的,他的继承权还是有的,转继承给他的子女。我父亲先于二伯去世,不知道还有没有继承权,打官司的时候,法官让我和我姐也作为原告,说是代位继承,但是开庭以后法官又说不适合代位继承,我不知道判决下来以后,会不会只判决赔偿给我三个姑姑和大伯,不会判决给我父亲的那一份,因为打官司,跑手续,包括医院的费用,丧葬费、律师费等接近8万块钱都是我一个人出的,姑姑们和大伯人家不管,找他签字就签字,官司的事情就我一个人跑腿,到现在一分赔偿都没有,请诸位好心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怎么样才能有继承权,如果找村里的人证明二伯和我生活在一起,我是不是也有继承权,继续把官司打下去?谢谢啦

第一,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就是继承人的子女继承。
第二、死去的继承人的全部子女书面放弃才可以。
第三、死去的继承人的子女中有人死亡,则不再往下继承发生代为继承。也就是说不会发生无限循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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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2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能会发生继承法中规定的转继承情形对还是错
第2个回答  2019-08-19
现实问题
秦某和尤某是对退休老人,生有一子秦男和一女秦女。秦男已经结婚,有个儿子小秦。不幸的是,秦男在一次车祸中去世。数年后,秦某去世。在如何继承秦某遗产的问题上出现了争议,秦女认为秦男已经去世,秦某的遗产应该由母亲和其两人继承,而秦男的老婆则认为遗产小秦也有一份。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这则案例中,秦男先于秦某去世,则应由小秦代位继承秦某遗产中属于秦男的份额,故秦某的遗产应由尤某、秦女、小秦来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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