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1、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扩展资料:
1、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2、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4、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回收注册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
废旧回收的模式
第一,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是以户为单位。在农村,还存在着废旧回收站和私人收购的废旧回收模式。一般情况下,废旧回收站是由几个人合资经营,相关活动是由几个人来共同承担,同时也会涉及到利润的分配等相关事宜。
而私人收购,指的是单个人小资本收购,投入的工具、资金等都非常有限,这里专指那些使用自行车、小三轮车在相当狭小的范围内收购的形式。
而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废旧回收个体户,它是以户为单位来开展废旧回收工作,相关的活动、资金和利润等全有自己承担和享有。当然,它凭借的工具和资金的投入要比私人收购要求高得多,比废旧回收站规模小。
第二,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的废旧存放地是各自宅居地。大多数的废旧回收站,都是位于交通相对便利的路旁,占用了大量耕地。
与之相比,由于废旧回收个体户的规模比较小,每次收购的废旧量有限,并且废旧的流通较快,因此废旧回收个体户将废旧置于各自的宅居地,同时对某些废旧房入棚子或厢房里,避免了全部露天堆放引起的弊端。
第三,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收购的废旧短时期直接流向再利用加工企业。由于本村废旧回收个体户的废旧量多,而且具有固定性,一些本地相关的再利用加工企业就派车直接到废旧回收个体户取货,因此,加快了废旧的流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