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是干什么的?

如题所述

安监局全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

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安监局历史沿革: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煤炭工业局的有关内设机构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牌子。

4、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5、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6、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设立,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取消。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监管理局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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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6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一、安监局职权:


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二、安监局职责:


1、监督企业安全生产。


2、监察危化品、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


3、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4、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市级的安监局的主要工作


1、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4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5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说白了,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只要没有其他具体分管的部门,都由安监局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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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23
安监局和工商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安监局的主要职能是:1.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
  2.拟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6.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9.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3个回答  2020-01-20
第4个回答  2022-11-18
安监局负责:经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局的职责如下:
1、负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职能: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
2、负责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拟订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执法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4、负责协调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负责事故的统计与分析,协调重大事故的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6、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评估和处理: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和新技术的推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8、负责管理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是政府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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