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商业银行是由桂林市财政、企业法人和城市居民等众多股东共同发起投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7年3月30日正式对外营业。实行“一级法人,两级经营”的管理体制,拥有注册资本10,220万元。桂林市商业银行现有对外营业机构28家,总部设12部1室1中心,现有在职员工442人。 在桂林市首个“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上,有关负责人宣布:截至6月末,桂林市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03.48亿元,标志该行由此迈入中等商业银行的行列。 2006年,从桂林银监局局长的位置交流到商行做董事长的王能,率领新一届领导班子,大胆借鉴先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选准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及合作伙伴,让当地一大批民企老板“喜出望外”。商行顺势推出“快捷贷”、“微小贷”和联手担保等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审批流程,主动迎合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短、频、快”。一系列青睐小企业的“组合拳”回报颇丰:截至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67.53亿元,而不良贷款率仅为1.37%,实现利润9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