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任何社保及医保,我在此公司工作了五年,现离职,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4年零11个月,05年3月份进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至今。现打算正常辞职(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书)。
但是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只和我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用工合同,参照了下劳动法,上面有很多东西没有列明的。
而且,我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或任何形式的保险)和医疗保险,我现在基本工资是每月990(公司给我的工资是2400元)别的都是按奖金算的,大概这样可以逃税吧!
如果我现在正常辞职,那么我可以向公司索要什么补偿吗?如果索要,以什么名目索要,大概能补偿多少?名目又是对照新劳动法的哪一条,麻烦哪位好心的专业人士予以解答,小弟不胜感激!
在这里,首先对4楼的弱智给予回复,4楼,请问你是处在哪个位置去看事情。我给予你以下评价,
1.请问一下,1年前的打工者,试问有几人知道公司应该予以自己缴纳社保及养老保险?在企业昧心没有公休、没有假期、加班按基本工资3倍计算,请假就要按当月工资总和除以31,再乘以你请假的天数扣款?试问,你作何感想?
2.我无论你个人是做什么的,或是处在某个公司的某个职位,估计你也就是一个剥削中国社会劳动力的一个侩子手或是一个傀儡而已。
3.处心积虑谋划4年,首先感谢你给我戴的“帽子”。站在一个打工者的角度,我想你没有过这种感受,也许你是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富二代。打工是为什么?俗话说,人往高处走,请问,如果你站在一个打工者的角度,你一生都是在一个地方度过吗?企业应该给你的福利保障或是工资待遇或是等等,如果没有给予你,你是否应该通过正常手段来索取呢?

很感谢3楼wwdjs给予的帮助,谢谢!我想再请教下wwdjs,我这里收集了公司发放的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吧?

既然公司于你签订有劳动合同,那么有好办了

1)不管你的基本工资是990元,还是你的基本工资990+奖金合计2400元,只要你有证据说明你的每月收入合计是2400元即可。

   

   注意:这是缴纳社会养老金的计算基础!!!也即是说,你每年的社保缴费的基数,就是你上一年度的月均收入!

2)我认为:你可以以书面辞职的形式来进行的,但是要在里面写上要求补偿社保养老金与公积金,也就是要求公司进行补缴,而不要补偿现金!!!这点很重要!

3)如何做呢?首先与公司确定你每月的收入,在此基础上谈如何补缴社保养老金与公积金,因为你有一个尚方宝剑——可以到劳动监察去进行举报——公司会受到处罚后还是要为你补缴的。

4)缴费的具体的标准是: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

按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基数  比例 养老 医保 失业 工伤 生育 合计 总计 公积金 累计

 单位缴 22 12 2 0.5 0.5 37  7 44

 个人缴 8 2 1 —— —— 11  7 18

下面附图片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事上海市2005至2009年养老保险金缴纳的基数,也就是说,你的工资收入低于这个基数的,就按这个基数来缴纳,高于这个基数的,就要按照你的实际收入来计算缴费数了,你就应该按照2400元来计算的。

但愿能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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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7
法律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制定的。打工者算是弱势群体,可你不像。你处心积虑地谋划4年,因为之前需要这份工作,而且对工资也还满意,你于是卧薪尝胆。现在有了好去处,离开前想狠狠地踹你东家一脚。
你的处事方式太猥琐,不够坦荡。这4年零11个月里你是知道公司没为你缴纳社保的啊,工资表里并没有扣除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呀,所有工资都装入你腰包了。现在提出公司没为你缴纳社保医保,难道你缴了?没代扣所得税是公司的错,可得益的是你,吃亏的是国家,公司没捞到半点好处。你忘恩负义!
你可以向单位提出交涉,甚至到市劳动局告发,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假如你组织其他同事一起闹的话,公司会很惨很惨,可能会申请破产。但不要忘了“柏律师”说的——理论上可以。
不管结局如何,你都将输掉人格。
回复:
1.既然企业没有公休、没有假期,哪来的加班?你讲话不要自相矛盾;
2.你收集了工资条,说明你处心积虑没错。明知没有公休、没有假期,乱扣工资,可你还在公司干了5年,说你卧薪尝胆也对;
3.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是国家政策规定的。请假的话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要扣除个人的全勤奖、先进工作者奖等等,单位简单的按当月工资总和除以31,再乘以你请假的天数扣款,是让你占便易了。再次说明你忘恩负义;
4.本人现在是自由职业者,两年前在一个单位干了16年。九几年跟单位提出缴纳社保,单位不想办,协商后每月给我适当补偿。因为本人有一点点专业知识的缘故,我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寄存在另外一个单位,人家可是连个人该缴纳部分的也帮我缴了,算下来快10年了。你说我弱智?哈哈...智者千虑,或有一失;愚夫千计,亦有一得。
第2个回答  2010-01-27
你好!
象你这种情况,不管你和企业签的协议内容是什么,前提是都不可能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果有则以法律法规为准。如果你手上有这份协议及其它证据,比如每个月的工资条及考勤证明、工牌等证明材料,那你这个事情还是很好办的。你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企业为你交之前没有交的各类保险,这个劳动局会帮你转到社保那边,因为这是属于社保的管理范畴。二、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共计五个月,每月按二千四百元,你可以得到共计一万二钱元的补偿,依据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祝你成功。
第3个回答  2010-01-26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理论上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办社保手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0-01-26
最近的实践告诉我:没有保险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应该书面通知〔这个通知要求你能够举证才有利并且表明是因为没有参保决定依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辞职信未列明是何原因对你也不利,因为主动辞职后没有补偿金。社保可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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