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
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
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
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作家简介:
塞里玛·拉格洛芙(1858~1940)是瑞典的优秀女作家,1909年获得了
诺贝尔文学奖金。拉格洛芙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她从小喜欢听祖母讲故事,喜欢读书,立志要当一个作家。长大后,她在一座小城当了十年中学的地理教师。在任教期间,她开始了文学创作,写出了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她唯一为儿童而写的长篇童话,它是根据瑞典教育部的要求,作为一部学校地理教育读物而写的,不料它在以后竟成为了世界文学艺术的珍品。因为拉格洛芙的巨大成就,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
皇家学会会员。在瑞典,现在有一项最重要的儿童文学奖,就是用尼尔斯这名字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