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撞上了没有走斑马线的行人应该怎么认定?

有天下雨时我没有走斑马线横穿了马路,在机动车道上被一辆后座载人的电动车撞倒,我和车主及她载的人都轻微伤,现在开电动车的车主要求我赔偿1000元医药费,我是否应该赔偿?
我是福州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里有规定的

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元罚款:
(一)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的。】
第十二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未满16周岁的人或无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驾驶车辆的;
【(四)驾驶车辆带(载)人的;】
(五)在禁鸣喇叭地区鸣喇叭的;
(六)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

交警只是叫我们协商。她们要求赔偿1000元,而且两个人一口咬定是我人和电动车接触后我用手把他们推倒的。

现在新的规定中一部分电动车已经被归为“机动车”了,只要是机动车撞到人,不管行人是否违章,只要不是行人故意造成的(即过失),那么机动车主一定要对你进行赔偿。具体责任的认定不是你们两自己说了算,要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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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9
不该吧,好像新的交规有那么一条,我朋友前段时间开车出去把一横穿马路的挂倒还不是承担的主要责任,而其你还可以看一下他的电动车有牌照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5
这要看电动车当地交警要求超标的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如果按以前的国标电动车属超标,走机动车道是违章的.

骑车者,行人两人都是违章,你受伤一样都能向他们赔偿医药费,他们一样能向你索赔医药费,所以交警叫你们协商.

但对于电动车,行人是弱者,电动车撞你造成的事故应由骑电动车赔偿.当然如果是由你横穿马路,骑电动车者为了躲避而造成的骑电动车者受伤或死亡你将负一半的以上的责任.

其实你们两都是为了各自的方便,都不是什么好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29
碰上这事情要强硬 叫他赔 毕竟他是骑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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