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予多年前购的某单位地基一处,并与该单位一同盖起了居民楼其中一,二层归我做门市用其余三层为该单位家属楼,现在三层的用户想卖,新用户(我不知道现在买没买下来)要办房产证要四邻签字,我不知道我给他签字以后会不会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比如土地权,房产权等等。请哪位高人能给指点一下迷津。谢谢了!如采用答案在追加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