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留的房子卖后钱怎么分?

两位老人都去世了,遗留下来的房子我们4个子女经过协商打算卖掉,然后在分卖房款.
房子是在90年代初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当时是我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大约10万左右,请教大家房子现在卖后所得的钱该如何分配?

针对我的情况该怎么分给我应得那部分?

各四分之一。虽然是你当时支付的全部购房款,但你既然同意房产证写你父亲的名字,该房屋也一直由你父母居住,你的行为应当视为你向你父亲赠送了价值10万元的房产一处。这也就成了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二老去世后,如没有遗嘱,应当进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是由四个子女各得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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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3
如果你当初拿钱的时候没有签订什么合同之类的东西,就得按正规程序办,房子售价的四分之一,如果子女之间有协议就从协议而定,如果父亲有遗嘱就按遗嘱办,如果二位老人是子女之间哪一个赡养的,那人当然得多分点。
第2个回答  2010-02-03
理论上说,你支付了所有房款,卖房的钱应当归你,但兄弟关系,你可以考虑收回你付出的原价款(十万)后,剩下的四人均分(只是建议,你也须有凭据)。
第3个回答  2010-02-03
按比例分,根据你的情况,可以依情况多判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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