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一学生,今年16岁目前在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四中学在读,小学与初中都在乌鲁木齐市地十五中就学

我是一名高一学生,今年16岁目前在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四中学在读,小学与初中都在乌鲁木齐市地十五中就学,于上星期在老家(大靖)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高考影响,所以要迁移户口。但是在开证明时,却发现我于2010年1月11日在甘肃省武威市天祝派出所因偷盗立案,而我当时在乌鲁木齐上课,并没有请假 旷到 以及逃学行为,所以不存在作案条件,所以这件案为冤案,对我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并且我是在替别人背黑锅,所以我要求在全国警局撤销我的犯罪记录,并且重新审理本案,把当年作案同伙重新审问,这件事可以吗?

这不是小事。就算重审也找不到真正当事人,如果不行你可以找些证据证明2010年1月11日不在甘肃,然后告他们,这是最后一招。毕竟这种事不多见,这对你在学业上,以后工作上等等有很大影响,现在已经拖了五年不好办了,所以不能再拖了。如果真打算告他们可以在网上找专业的律师我就闪了。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06
管他可不可以,没做的事当然得去申请,这个对以后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