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垄断拉高整个社会成本,垄断性行业所从事的一般都是与绝大多数人、行业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例如电信、邮政、自来水、电力、煤气、铁路、航空等等。
因为这些行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些行业的服务价格的高低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成本。这些行业的整体效率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计划经济时代电信、铁路等部门过去都属于国家行政部门,而这些部门进入市场的时候,本身却仍具有垄断地位,一旦在市场中开始追求利润,就会通过垄断定价把大量消费者利益转移到手中,使特权部门、特权公司拿到远远高于竞争市场价格的利润。结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竞争成本。
垄断与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这是一条规律,中国与外国都一样。
扩展资料
完善《反垄断法》,鼓励竞争的完备法律,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推进“政企分离”、“政监分离”,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大胆利用民间资本和外资,形成开放的市场体系。
剔除传统体制残余的行政垄断
要紧密结合中央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反腐败的进行,正视行政垄断并以其作为立法的重要调整对象而及早出台相关反垄断的法律与法规。
依法切实保障中国的经济增长、经济活动、技术进步与竞争能力;调整各级政府的审批权限与审批项目,割断行业、部门及地方经济与行政垄断得以强化之间存在的内在因果关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