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厂里出了工伤,这个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就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应当先收集到事故目击者写的一份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并签字按手印,然后配合其他的申请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报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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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0
您好,你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机构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工伤科。需要你提供劳动合同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它证据。根据您的描述,情况比较严重,尽早办理。追问

可是没有合同怎么办呢

追答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受伤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可以继续咨询

追问

谢谢你的解答

第2个回答  2016-04-10
如果是工伤的话,找厂长索要应有的医药费追问

现在医药费厂里到是出的,就是主治医师是老板他妈妈托关系找来的,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追答

那你现在的伤好了?

追问

还没有

手都还不能动

追答

这样的话务必要休病假,另外还需要厂长出资将你的伤治好

第3个回答  2016-04-10
单位上报工伤追问

现在厂里在医院住着院的

追答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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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04-10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追问

现在还在医院住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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