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了别人钱,但是别人当时没有把借条给我,后来有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我是做小生意的,因为资金紧张,以前从一个朋友那里借过几次钱,每次都是连本带利还他以后,把借条要过来,可是今年一月份的时候,我借了他一万块钱,当时说好每个月的利息是一百元,到四月份的时候,我当着别人的面还了他一万块钱的本金,但是当时他说他没有带欠条,我们就说等他把欠条带过来的时候,在给那四百元钱的利息,因为工作忙也没有催他要欠条,几个月后,他拿着欠条过来找我说我还欠他一万块钱,让我还他一万块钱以及几个月的利息;当时我还他钱的时候,有人在场,这个人也愿意出来作证我确实还过那个人一万块钱,那天那个人也确实没有拿欠条,可是那个人还是一直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老是跑龙套”老兄的回答太好了,你说的第3点已经发生了,那个人现在又说我欠他的是另外的一个一万元钱!我现在真的很苦恼!希望大家给我想想办法!!!!!!

楼上的把事情未免也想得太简单了!
1、你在还钱的时候,没有向对方所要欠条,是你失误在先,正确的做法是:在对方没带欠条的情况下,可以不还钱,或者叫对方收钱后开具收条,收条上注明是还钱,以后,你凭收条换回借条。
2、如果打官司,对方的借条是有利的书证,而你没有,就会处于劣势。
3、至于还钱的时候,有证人在场,你只能利用这一点了,证人不但要证明已经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还了10000元,还要证明这10000元是还他那“没有带欠条”的那一万块钱,这一点,恐怕有点困难。
4、这个证人,应当是与此事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不能是你的亲属、朋友。
5、如果对方是有备而来,当时就是故意不带借条,那你更加难办。
6、如果你的证人,只能证明你给了10000元给对方,是没有用的,因为对方可以说是你还的另一个10000元,而不是这一个10000元。
这样的案子我见过多次,如果对方闹到法院,都是以被告败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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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7
打起官司的话,如果你只有一个证人证言的话。法官不会采纳的。因为你是有责任证明欠款已经还了的。言辞证据的证明力小于书面证据。除非你有其他的证据辅佐,比如当时录音了,或者根据合情合理的推理证明钱真的还了。 否则自认倒霉吧
第2个回答  2010-02-07
首先,不要搭理他,反正你还钱了。他再来找你,你就说,还没还你自己心里清楚。
其次,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你就找个律师,不找也可以,叫上见证人,跟他对簿公堂。
最后,法庭上,态度诚恳点。
结语:个人倾向于你可以放宽心,他是原告,如果他不能拿出让法官完全信服的证据来,胜诉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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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2-07
呵呵,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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