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否受理民事案件

如题所述

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不服诉讼判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诉,通常在法院驳回申诉后,检察机关才受理立案审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 

二、个人控告和检举的; 

三、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有关机关移送的; 

五、犯罪人自首的; 

六、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 

扩展资料

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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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0
你好,民事案件由法院受理,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当然,如当事人对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判决不服的,在一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的。检察院是我国的审判监督机关,主要从事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审查监督和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20
基本上不会,除非民事案件判决非常不公平的,经当事人申诉可以受理向法院提起抗诉!!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检察院是我国的审判监督机关,主要从事案件的审查监督和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起诉。民事案件一般不会受理,但是如果对法院的民事案件判决不服,可以通过上诉解决,如果还是不能解决,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案件审判的程序存在问题,可以提请法院对案件的审判监督。
第4个回答  2014-10-20
检察院有民行科,对法院的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监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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