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面所有的学院都是二级学院,大学与其它单位联合成立的是独立二级学院,大学自身的二级学院只负责教学管理,但不负责招生。
独立二级学院挂靠在大学下面充当大学的二级学院,但其可以单独进行招生,只有像大庆石油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与大学平起平坐的学院才是一级学院。
学院可以作为独立的学校,同时很多大学也拥有自己下属的二级学院或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设置的独立学院。
截至2020年7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
独立学院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其中独立学院257所。
在大学里,大学就是一级,它下面的各个学院就是二级。
对学院来说,学院是一级,系就是二级。
扩展资料:
学院一词最早出现在欧洲中世纪大学。大学产生之初,学院原是大学为了接待或者帮助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贫困学生而提供的住宿场所。
最早产生于1180年的巴黎大学,称为18人学院。顾名思义,该学院是为当时18名来自法国以外的贫困学生免费提供食宿的场所。
后来,由于来自国外的学生不断增加,巴黎大学的学院数也随之扩大。
13世纪以后,随着大学间国际交流的频繁,不仅在巴黎大学,欧洲其他一些著名的大学也相继建立了学院,而且随着大学规模的扩大,同一所大学中,来自同一地区或学习同一学科的学生或学者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不同的学院。
中世纪后期,随着民族团势力的衰弱,学院不再仅仅为贫穷学生提供食宿,它逐渐成为属于同一学科师生共同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学院逐渐发展成自治或半自治的学术团体,在某些国家,如英国和德国等,学院甚至构成大学或系的最基本的教学和行政单位。
在大学理念支配下的大学使命要求大学培养的学生首先是有高尚品格的,有教养的人,这是符合大学的本质。
这个使命是指培养学生完整的人格、净化学生的心灵、修养学生的品行、锻炼学生对事物进行批判的能力,而不是仅仅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
正如英国著名教育理论家纽曼所认识到的:“从功利派的论点中看到了真正教育的死敌。新大学在功利派理论的指导下,更看重的是专业培训而不是文化要求,是考试及结果而不是心理过程,是对事实的被动获取而不是心智的一般活动。”
纽曼所指的“新大学”,是违背了大学的逻辑而按市场经济的逻辑和政治的逻辑来当作它的使命而运行的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