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5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09年1月1日,A公司又以145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7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假定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①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65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500万元(7500×20%)之间的差额150万元属于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中确认留存收益100万元,所以综合考虑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为50万元。 (调整的意思吗???不是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以下分录不是)借: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问题:1.不是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以上分录难道不是调整的意思?2.这边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到贷方的?这分录是什么意思呢?跟这句话“所以综合考虑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为50万元”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