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几年前买了村里规划的农村宅基地,有我们村里五个负责人的书面签字(当时是村里负责人主动找我家好几次要我家买,我家还不是太愿意买),前几年宅基地(村中土地)被村里人承包了,今年到期,可是去年村里的负责人由于利益问题又将宅基地卖给了别人.今年我家就将以前分给的属于我家的宅基地的那块地种上了庄稼,村里因多次协调不成,就将我家上告到了法院,最近就要开庭,我家能不能胜诉?请法律高手来指点一下
补充一下,宅基地本来是我村的老林场,现在村里规划成了宅基地,第二次是卖给了别村的人,本来是我们村集体的,卖给外村人合法吗?不就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吗?如果卖给我们不合法,那卖给外村人就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