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培训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简称CETTIC)颁发,故国家职业培训证书也称为:CETTIC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5月16日出台了《关于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效用问题的复函》的文件,明确了:《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在师资培训、创业培训、岗位培训、农民工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领域展开,该证书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
国家职业培训证书持有者表明已经通过了部中心组织的培训和相应的考试,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