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 作为反方成年人更应该注重对错的立场

如果对方提到现在社会上老人跌倒扶不扶问题,说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去扶老人导致很多社会悲剧,但我们应该做的是不管老人是否是真的跌倒,都应该去扶,毕竟生命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也就是说对错更重要,那我们作为支持利弊的一方应该怎样反驳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涉及到道德论理问题,更是引发了社会热论。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法规规定我们扶老人是义务的。但是一旦超越了道德的底线,扶起老人,给予老人帮助的时候,我们往往就会面临被诬告的嫌疑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的道德问题
  (一) 众所周知,南京“彭宇案”; 天津车主“许云鹤案”都是轰动性的新闻。南京彭先生介绍,去年由于扶起一名老太太,并送到医院。但老太太却反口说是彭先生撞倒她的。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母撞倒在地,致其母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人民币45876.36元;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准备左转的时候看到老太太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直接就摔倒。许先生就把车靠在边上,上前帮忙,并拨通老太儿女的电话递给老太,谁料,老太居然说被许先生撞倒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许云鹤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
  (二) 从两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到,两位热心人为了帮助老人却惹来了一身的麻烦,非但得到老人的感激之情,反而被诬告是撞人者,社会道德该如何去衡量,好事是否应该做或者真的是值得我们去讨论,然而在两件事上所引发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更是社会一直所根植的问题,这两个例子仅仅是其中一些案例。从道德观上去看待这个社会,对于老人摔倒我们是毫无疑问地去伸出援手去帮忙,这才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人类素质进步的表现。然而,不可理解的是,老人的反诬告却给热心人棒头一击,等于向社会发出了严重的警告信号: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二、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法律的问题
  (一) 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讨论,同时对法律的公正性重新定义。一方面,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扶起摔倒老人是我们必须要尽的义务,而是出了人道主义和道德主义。但是法律在道德相辅的时候却少了人性化。另一方面,法律更是强调证词证供和相应的法律条文,两个案例都偏重地采用老人的证词证供。在这点上,两好心人的证词证供就显得更加苍白无力。而在法律面前,采用老人证词作为参考,两热心人因此而被败诉。
  (二) 老人该不该扶,我们如果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我们确 实没有这一项义务去扶起老人。一旦扶起老人尽了相应的救助我们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引官司上身,由于人们都是私已的群体,在面对这个情况,每个人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老人摔倒不再施加救助。这样就保证了自身利益界于法律线之外,从而更加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而更不意愿冒险与法律相触。
  三、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要去扶老人,可是社会发展到 现在这个阶段。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有相应的权利去扶老人,老人摔倒没有人去扶,是社会冷漠。我们有责任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法律与道德两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一个交点的选择。现阶段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这么多老人在活动中,摔倒的事当然是经常发生的。看见老人摔倒了,难道我们真的眼看老人摔倒都不去扶一下吗?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那样会使自己的良心不安,这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社会现状,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的,有一天我们在老年的时候摔倒了不也是渴望每个人都能过来扶一把吗?尽管这有可能给热心人带来法律责任,可是相对而言,法律道德还是公正的,我相信大多数老人都是会抱有感激之情的。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能帮就帮一把吧!虽然现在社会上有极个别的案例有负面的影响,但是如果社会真要因此而变得那么麻木的话,这样的社会也是没法生存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大声呼喊起来,让更多的路人一起出手帮忙,这样或者要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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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6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涉及到道德论理问题,更是引发了社会热论。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法规规定我们扶老人是义务的。但是一旦超越了道德的底线,扶起老人,给予老人帮助的时候,我们往往就会面临被诬告的嫌疑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的道德问题
  (一) 众所周知,南京“彭宇案”; 天津车主“许云鹤案”都是轰动性的新闻。南京彭先生介绍,去年由于扶起一名老太太,并送到医院。但老太太却反口说是彭先生撞倒她的。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母撞倒在地,致其母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人民币45876.36元;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准备左转的时候看到老太太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直接就摔倒。许先生就把车靠在边上,上前帮忙,并拨通老太儿女的电话递给老太,谁料,老太居然说被许先生撞倒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许云鹤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
  (二) 从两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到,两位热心人为了帮助老人却惹来了一身的麻烦,非但得到老人的感激之情,反而被诬告是撞人者,社会道德该如何去衡量,好事是否应该做或者真的是值得我们去讨论,然而在两件事上所引发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更是社会一直所根植的问题,这两个例子仅仅是其中一些案例。从道德观上去看待这个社会,对于老人摔倒我们是毫无疑问地去伸出援手去帮忙,这才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人类素质进步的表现。然而,不可理解的是,老人的反诬告却给热心人棒头一击,等于向社会发出了严重的警告信号: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二、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法律的问题
  (一) 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讨论,同时对法律的公正性重新定义。一方面,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扶起摔倒老人是我们必须要尽的义务,而是出了人道主义和道德主义。但是法律在道德相辅的时候却少了人性化。另一方面,法律更是强调证词证供和相应的法律条文,两个案例都偏重地采用老人的证词证供。在这点上,两好心人的证词证供就显得更加苍白无力。而在法律面前,采用老人证词作为参考,两热心人因此而被败诉。
  (二) 老人该不该扶,我们如果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我们确 实没有这一项义务去扶起老人。一旦扶起老人尽了相应的救助我们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引官司上身,由于人们都是私已的群体,在面对这个情况,每个人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老人摔倒不再施加救助。这样就保证了自身利益界于法律线之外,从而更加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而更不意愿冒险与法律相触。
  三、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要去扶老人,可是社会发展到 现在这个阶段。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有相应的权利去扶老人,老人摔倒没有人去扶,是社会冷漠。我们有责任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法律与道德两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一个交点的选择。现阶段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这么多老人在活动中,摔倒的事当然是经常发生的。看见老人摔倒了,难道我们真的眼看老人摔倒都不去扶一下吗?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那样会使自己的良心不安,这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社会现状,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的,有一天我们在老年的时候摔倒了不也是渴望每个人都能过来扶一把吗?尽管这有可能给热心人带来法律责任,可是相对而言,法律道德还是公正的,我相信大多数老人都是会抱有感激之情的。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能帮就帮一把吧!虽然现在社会上有极个别的案例有负面的影响,但是如果社会真要因此而变得那么麻木的话,这样的社会也是没法生存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大声呼喊起来,让更多的路人一起出手帮忙,这样或者要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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