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我支付了2012年4万元的利息,2013年,他把月利率升到3%,重新写了一份借条。2013年底我支付了2.5万元利息。
2、 23w借给B朋友,也是1.5%月利率,我没有从中间赚利差,B朋友由于生意原因,没钱还我,利息也没有还,我也催过几次,看样是不想还款了。
3、 我现在也没钱还给A朋友,他说不还款要抵押我的房产。
问题1:我支付的钱当时没有约定是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我已经还的6.5万元可以算还本金嘛?
问题2:月息3%超过了高利贷的最高标准,这个是不合法的,我可以不还款嘛?如果我还不上,他可以抵押我的房产嘛?
问题3:我如何向B朋友要钱?走法律程序的话,如果胜诉,他多久能还我钱?
请有关专业人士的解惑。
只有10分,全部送上,谢谢!
你支付利息6.5万元时,对方是否出具收条,载明收到是你支付的利息额。如果没有写,可以算作本金的。
月息3%超过了高利贷的最高标准,不还款是不行的,民间借贷至少本金要还的。
向B朋友要钱走法律程序的话,需要提供B朋友的相关资产、银行账户等,进行资产查封。如果有资产或者冻结的银行账户有钱的话,就快了。不然,就是法院判决了就是拿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