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事件的问题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于省级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应如何做好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基础支撑,努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市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预案体系。2008年11月30日前,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备案,村(社区)应急预案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备案,国有控股企业应急预案报市国资办备案,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应急预案报市安监局备案,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工作在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安监局、教育局、国资办在2008年12月5日前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其应急预案的完成情况(市应急办传真:86861000;联系人:李震宇,叶志伟;联系电话:86860521,86860523)。市应急办要加强全市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级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市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驻澄部队、民兵、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市城管、建设、交通、农林、水利、卫生、安监、人防、海事、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以公安民警、安监、城管、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志愿者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等为依托,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物业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市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组建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人防指挥所、政府办公资源网络和专业系统资源网络,逐步建立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和装备库、通讯库、案例库、专家库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镇村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防空地下室、山林防火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市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市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要会同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根据各专项预案要求,制定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与生产的数字化管理。市各级财政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城中村”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每月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林、人防、气象、地震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依托广播、电视、短信、电话、网络、电子屏等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市各专项应急预案指挥部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市、开发区、临港新城、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市、开发区、临港新城、镇(街道)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及时全面准确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次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开发区、临港新城、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市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市各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各镇(街道)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无锡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各有关部门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水利局、国土局、农林局、建设局、地震办、气象局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人防办、总工会、海事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林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台办、信访局、外经局、民族宗教局、外办、侨办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物价局、粮食局、人行江阴市支行等单位参加。

  希望你能够满意,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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