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法律对一个自然人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禁止性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可以设立分公司。但是一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只可以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以上是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帮到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26
没有禁止性规定。可以设立分公司。但是一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只可以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分为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美国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第3个回答 2009-10-25
可以。
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个说法不存在,因为,个人独资,本身就是无限责任。
第4个回答 2024-05-21
法律分析: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 民事责任 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